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我省继续开展2022年度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送教下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组织单位及活动范围
(一)省教育厅、省语委组建省级语言文字专家团队,开展推普送教下乡到每市县(区)2个乡镇。
(二)各市县教育局、语委组建市县级语言文字专家团队,开展推普送教下乡到所属各乡镇。
(三)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厅直属中学组建校级语言文字专家团队,开展推普送教下乡到乡村振兴计划对口帮扶联系的乡村或相关单位。
02
活动时间
2022年3月24日至11月30日
03
活动内容
通过授课、讲座、现场指导等方式,面向乡镇公务员、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农村基层干部、民族地区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举办“普通话+技能”等多种内容的培训讲座,提升干部群众普通话水平,现场解答干部群众师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语言障碍和普通话读音问题,指导乡镇政府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帮助指导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实施、帮助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村等。
04
省级专家团队推普
送教下乡时间地点安排
(以下安排,如有调整变动,另行通知。)
05
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局、语委要做好2022年度推普送教下乡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配合省级推普送教下乡活动实施,协调相关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做好培训人员的召集、活动场地的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省级专家团队开展推普送教下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根据各地各单位需求实际,与各市县教育局(语委)沟通确定。
(二)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学)要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把开展活动情况信息报省教育厅。
(三)各地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开展推普送教下乡活动时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四)请各相关学校大力支持,对省教育厅抽调参加推普送教下乡的授课(老师)专家承担的课程进行适当的临时调整,保证送教下乡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奋,联系电话:6539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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